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二者区别为:
1.合同性质不同。顾名思义,一个是有偿合同,一个是无偿合同。
2.合同的生效时间点不同。有偿保管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并生效;无偿保管合同双方的合意仅是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合同生效需要交付保管物才能实现。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66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合同法》第370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