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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完后单位还赔偿吗

劳动工伤 2024-07-26 09:22 标签: 工伤报销

工伤报销完后,单位一般不需要再进行额外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因此,当员工已经通过工伤保险报销了医疗费用并获得了相应的工伤赔偿后,单位通常不需要再进行额外的赔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员工与单位之间就工伤赔偿事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宋高峰律师

宋高峰律师

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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