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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调岗赔偿怎么算

劳动工伤 2024-11-01 09:17 标签: 调岗 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获得员工事先同意便擅自做出岗位调整决策,导致员工对此类情形无法接受并选择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则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期限来决定的,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供职满一年(需连续计算),劳动者将有权享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供职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可视为一年的服务期;
至于不满六个月者,他们将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予以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李保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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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安盛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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