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辞职后,若用人单位不批准,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需根据劳动关系状态(是否在试用期、用人单位有无过错)选择“预告解除”或“即时解除”,并留存证据保障权益。
具体应对方案一、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无过错)适用情形
试用期外: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可口头或书面)。
操作步骤
书面通知:通过EMS邮寄《离职通知书》(非申请),注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解除劳动合同”,保留快递单和签收记录;
到期离职:期满后直接办理工作交接,无需等待单位批准;
索要证明: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15日内转移社保和档案。
注意:无需单位同意,通知送达即生效,擅自扣留工资、证件可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劳动合同法》第84、89条)。
二、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过错)适用情形
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8条):
拖欠工资、未缴社保;
强迫劳动、未提供劳动保护;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操作步骤
收集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凭证、违法制度文件等;
书面告知: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理由;
主张赔偿:立即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N个月工资)。
风险防范与维权证据留存要点
辞职通知:书面通知原件、邮寄回执、微信/邮件送达记录;
工作痕迹:考勤记录、工作成果交接单;
单位过错:工资条、社保记录、录音录像等。
单位阻挠的应对措施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要求责令改正;
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追讨工资、补偿金;
诉讼执行:仲裁裁决后,单位拒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6-01-17 15:53
2026-01-16 16:18
劳动者死亡引发的劳动争议(如工亡赔偿、未结工资争议等),其解决遵循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法定程序,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处理。
2026-01-15 15:49
工地摔伤达成私了协议后,仍有可能起诉,但需根据协议效力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并主张法定赔偿;若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则一般不得再起诉。
2026-01-14 13:56
结论前置:单位强行解约的赔偿标准需根据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判定——若属合法裁员支付经济补偿,若属违法解除则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二倍)。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一、合法性判断:两种情形对应不同标准
合法裁员
单位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经济困难、技术革新等),并履行法定程序(提前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此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6-01-14 08:58
用人单位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若无明确约定,则按月支付的工资最迟应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支付,超过即视为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