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分包需要资质。建筑劳务分包需要的资质具体如下: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企业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企业近3年工程质量合格;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被挂靠人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应属当然。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对发包方承担民事责任,依据的是对自己行为负责的理论基础。
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属于强制性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施工员不可以承包工程。承包工程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施工员没有资格成为承包方。
拆除工程是属于建设工程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违法分包属于侵权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建筑备案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变更,无需备案。施工合同本身是不需要进行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规定,删除了施工合同备案的法条,在签完施工合同以后,如果想要更改合同内容,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没有权利单方面更改施工合同当中的条款。施工合同可以变更,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建设单位具有对分包商的否决权。法律规定,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且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
基础工程不可以进行分包。 我国法律规定,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如下: (1)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 (2)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 (3)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分段结算付款,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工程延期交付发包方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索赔,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