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依然是属于在校学习的群体,尽管不少学生都在进行兼职以填补经济。 2、但学生本身并不算是真正踏入社会的劳动者,因此,学生并不能够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学生遇到纠纷后,是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的。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已经认定是工伤并且其单位已经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都应当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死者生前没有购买过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均由其单位承担。如果是由工伤保险来赔偿,那么赔偿其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三类。
如果已经认定工伤,是可以得到包括一次性赔偿和工资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相关用人单位出现了工资数额克扣以及延误发放等问题时,受到这些待遇的员工有权向劳动保障领域的主管机构(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与举报。 另外,他们还能够通过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来完成这一步骤。 此外,这些受影响的员工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具体内容: 1、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2、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
脚趾头断了算七级工伤。
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下列待遇: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劳动关系解除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为98天。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劳动争议纠纷可能存在连带责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老板不发工资也不签合同是违法,协商索要工资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者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及时订立劳动合同; 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四)工作、业务的交接。 (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