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其实挺简单的。企业得拿出工资总额的1%来交,而个人则是自己工资的0.5%。这个比例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些微调,所以最好还是看看当地政策。失业保险的基数就是你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去年没工作或者工作时间不够一年,那就按入职时的工资算。这个费用通常是每个月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具体的缴纳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每年都要交一次,但如果在这期间你失业了,就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重新找到工作后,还得继续交,这样才能保持保险有效。
作为一名劳动权益的捍卫者,您有权寻求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帮助来判断自身是否丧失了劳动能力。 该鉴定机构的职责不仅仅局限于工伤等级的评定,同时也承担着因病导致劳动能力减损的鉴定工作。 劳动能力的鉴定主要涉及到针对体力工作者能力水平的评断,以明晰其劳动能力丧失的严重程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能力的丧失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劳动能力的评估工作,其复杂性和难度都是极高的,我们会严格依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以及明确的鉴定标准进行严谨的分析研究,最后综合考虑被鉴定人的病情,慎重地给出科学合理的判定结果。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工伤后60日内做伤残鉴定,必要时可延长30日。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试用期期限届满后是不能再延长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并不是转正后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1.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工作试用期提出离职的,在工作过程中,即使是尚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是可以向单位辞职的。但此时为了避免劳动者突然的辞职导致单位利益受到损害,因此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必须要提前几天时间向单位,提前三天提出。 试用期是员工在某一单位进行适用的时间,一般普通工作是不一样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间就应该签订合同,没签合同就已经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试用期一个月后,每个月要求支付俩倍工资,并且,在单位无法举证你确实不适合该岗位的情况下,开除你,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金。
1、劳动监察部门。用人单位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农村医疗合作,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进行报销。 但是以下5种情况不能报销: 1、非正常转诊到上级医院。 2、非因疾病产生的费用。 3、非因自身原因产生的费用。 4、违法行为导致自身受伤。 5、超过最后报销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