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合同没有工资,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2、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分年龄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发给。
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培训费用的,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约定的除外。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期间为劳动者进行一定的培训,如果只是内部的培训,则劳动者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如果是第三方公司培训的,并且可以提供培训期间的发票,则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查清案件事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后,法院才可以宣判,当庭宣判时,法院不能立即作出判决书,所以一个案件定期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判决书。
新余工伤十级伤残认定标准: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新余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其他。
认定工伤程序如下: 一、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伤认定的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对于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补全材料或者材料本身就齐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 三、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伤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四、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试用期内员工结婚享受婚假,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婚假工资。 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
社保缴纳公司与个人的承担的比例各地各行业均有不同,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为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10%,个人2%+2元;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每个月缴纳0.5%-2%,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每个月缴纳0.8%,个人不缴纳。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如果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但能够证明最近三年收入状况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 如果不能证明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影响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未婚流产是有带薪产假的。 女职工未婚先孕小产的,如果是在计划生育内生育的,并且交纳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在小产期间是会有工资的。 法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年前无故辞退职工的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按照下列标准双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