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者违约金标准的法律规定有: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如果有下列情形,在终止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
用工不签合同的,企业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经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对仲裁决定拒不执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赔偿情形: (一)、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四)、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员工追偿。
公司单休,单休的工作不违反劳动法。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 (计算工资时为21.75)日/月工作制,即双休制,但公司安排单休,并未违反《劳动法》规定。
建筑工地点工按小时计算工资,属于临时工的一种。一般临时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如果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具有临时性、短期性的特征,劳动者不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适用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具有不固定性的,不宜认定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建筑工地点工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
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如下: 1、基本月薪—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 2、综合补贴—对员工生活方面基本需要的现金支持。 3、医疗保险—参加社会统筹福利保险及大病保险。 4、休假制度—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充分休息,在法定假日之外,还有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
属于。兼职属于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我国劳动法不鼓励未得到提供职业方同意的兼职。《劳动法》第十八条把采取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定为无效,因此兼职需要提供职业方和提供兼职方都同意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具备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当协议内容是基于当事人双方彼此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规制度前提条件之下所签署的,那么该份补充协议便享有与原劳动合同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及执行效力。 换言之,倘若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并确认了这一补充协议条款,那么若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据该协议条款进行合理维权,并向相关的劳动执法机构上诉寻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