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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合同纠纷 2020-08-18 19:16 标签: 物业 公司 合同 到期 续签 业主 可以 拒交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就继续提供物业服务达成合意,应当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条例第35条第1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同为继续性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服务,业主未提出异议的,应当认为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

业主实际接受了物业服务,仍应当按照原合同标准支持物业费,业主仅以未续签合同为由拒付物业费,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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