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对于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应承担的义务有以下规定:《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