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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开除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工伤 2025-01-15 15:04 标签: 试用期 开除 工资结算

试用期被开除后,工资的结算方式主要依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工资结算的基本原则

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试用期工资标准及结算方式,应依约定执行。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来支付工资。计算方式通常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一般为21.75天)×实际出勤天数。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全部工资,还可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通常是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二、具体操作步骤

查看劳动合同:

首先,查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了解其中关于试用期工资及结算方式的约定。

计算实际出勤天数:

根据考勤记录或工作日志等,准确计算出在试用期间的实际出勤天数。

计算应得工资:

使用上述提到的公式,结合月工资收入和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出应得的工资数额。

要求支付:

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工资的要求,并确保工资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

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三、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劳动者应妥善保留好相关的工作凭证,如考勤记录、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维权的依据。

了解法律法规:熟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以便在遭遇不公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试用期被开除后,工资的结算方式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合法途径来维护这些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蔡静律师

蔡静律师

四川全盈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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