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于春节延长的3天假期中工作,则企业的处理是企业可以参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职工进行补休,若不能补休,则企业按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的200%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