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领域,作为证据的三大核心要素必须分别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的特征。具体来说: 真实性:证据的形成过程必须为客观实在的存在,而非虚假制造的结果。它应当切实、准确地反应出需要证实的关键事实。例如,在涉及到工资争议的仲裁案件中,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能够明确证明实际工资水平、工作内容等方面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存在差异。 合法性:证据需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呈现出来。比如,书证就需加盖公司公章或者由参与会议的人员进行签字确认,而证人证言也必须是针对所主张的内容具有紧密联系并且通过证人的语言表述来形成的。 关联性:提供的证据必须与争议的事实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例如,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案件中,应提供能够直接体现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对于技能水平和劳动熟练度相同的劳动者,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应获得相同的薪资待遇。如果发现同一职位的工资存在差异,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依据劳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提出诉讼,甚至直接上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拖欠员工工资,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业务解散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解散是劳动合同可自然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具体而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试用期7天没有工资是不合法的。
入职协议书一式两份是必要的,也是法律规定的。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遵守这一规定,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履行。
公司合同书上写着半年内离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
自行取证: 拍摄录像:使用手机或其他设备记录下加班的实际情况,包括加班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等。这种直观的证据对于证明加班事实非常有效。 记录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加班的具体原因和时长。这不仅可以作为加班的证据,还有助于您回顾工作进度。 同事作证: 邀请一起加班的同事作为证人,他们可以提供关于加班时间、工作内容等方面的证言。这种人证支持对于证明加班事实同样重要。 其他证据: 如果可能的话,收集与加班相关的其他证据,如工作任务分配表、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间接证明加班的存在。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需符合以下条件: 生产经营需要: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 程序要求:单位在安排加班前,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并征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 时间限制:加班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在合法裁员的情况下,是需要给被裁掉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谈完业务遇车祸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旷工三天是否算自动离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而是取决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劳动合同条款。 若公司的规章制度明文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即视为自动离职,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通过合法的制定和公示流程得以确立,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认为是自动离职。然而,如果公司并未对此类行为做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悖,那么便不能简单地将其判定为自动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