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为1年,具体起算时间需结合未签合同的持续状态、劳动关系是否终止等因素综合判断。劳动者应尽早主张权利,避免因超时效丧失胜诉权。
合同期内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离职合法性及是否存在违约情形。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提前通知)无需赔偿;若违反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或造成单位损失,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若用人单位不批准,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需根据劳动关系状态(是否在试用期、用人单位有无过错)选择“预告解除”或“即时解除”,并留存证据保障权益。
未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已过(通常为1年),劳动者仍可通过协商、行政投诉或诉讼尝试补救,但能否获得双倍工资赔偿取决于具体证据及对方是否提出时效抗辩。建议优先协商解决,同时补充证据争取突破时效限制。
合同期未到期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辞职,需遵守法定程序(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非试用期提前30日书面通知)。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过错,劳动者可立即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特殊情形(如专项培训服务期)下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但金额受法律限制。
公司负资产解散时,员工的经济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按工作年限支付,但若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员工可能无法获得足额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当日一次性结清工资。若双方协商一致可约定合理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但无故拖延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权并要求双倍工资差额补偿。 一、工资结清的法律规定 即时支付原则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例外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延期的,应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通常不超过15天),但不能超过一个月。 未签合同的特殊处理 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实际用工为准),用人单位仍须遵守工资即时支付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入职第2个月至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82条)。 二、用人单位拖延支付的应对措施 1. 协商阶段 优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要求按法定时间结清工资; 协商时保留录音、书面记录等证据。 2. 证据收集 证明劳动关系: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工作证、工服、工作群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 证明欠薪事实:工资条、催款记录、离职交接单等。 3. 法律救济途径 劳动监察投诉:向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要求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主张: 支付拖欠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 逾期支付的赔偿金(应付金额50%-100%)。 诉讼执行: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拖欠财务人员工资将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潜在刑事责任,同时损害企业声誉并引发劳动关系危机。
用人单位不得“任意”调岗!调岗需基于法定或约定情形,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协商或缺乏正当理由的单方调岗属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恢复原岗位或赔偿。
试用期期间请病假不一定会被辞退。劳动者依法享有医疗期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员工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虚假病假等情形,用人单位可合法解除合同。
不满一年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需根据解除原因及工作年限确定,主要分为三种情形:违法解除双倍赔偿、协商一致解除经济补偿、劳动者过错解除无需赔偿。 一、具体赔偿标准解析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支付双倍赔偿金) 情形:无正当理由单方辞退(如未举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未违反规章制度等)。 计算方式: 工作<6个月: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即半个月工资×2)。 6个月≤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赔偿金(即1个月工资×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示例:月工资8000元,工作8个月后被违法辞退,赔偿金为8000元×2=16000元。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支付经济补偿) 情形: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者同意。 计算方式: 工作<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6个月≤工作<1年:视为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示例:月工资8000元,工作5个月后协商解除,补偿8000元×0.5=4000元。 劳动者过错解除(无需赔偿) 情形: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如旷工、盗窃、严重失职等),用人单位合法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注意事项 月工资定义: 按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含奖金、津贴等)。若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平均计算。 特殊保护情形: 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或患职业病仍在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维权建议: 保留工资条、解除通知书、工作记录等证据; 若对解除原因或赔偿金额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未签劳动合同能否获得赔偿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因劳动者拒签、超过一年未签、客观原因未签、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无过错等情形,劳动者可能无法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一、劳动者原因导致未签合同 劳动者拒绝签订 情形:若用人单位已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如故意不提供身份信息),且用人单位在用工1个月内书面终止劳动关系,则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劳动者拒签的,用人单位应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者存在欺诈或隐瞒 情形:劳动者虚构身份、资质或隐瞒劳动关系状态(如双重劳动关系未告知),导致未签合同的,用人单位无赔偿责任。 二、超过一年未签合同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情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此后劳动者再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通常不被支持。 三、特殊用工形式或人员 非全日制用工 情形: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可订立口头协议,无需书面合同,故不涉及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69条) 退休返聘人员 情形: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返聘,双方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