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股的清算方式如下: 1、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4、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不可以自己去注销。 要经过股东会讨论决定回购或者转股给其他股东,不可以直接注销的。监事挂名是不可以自动退出的,实际监事显名时,可以退出。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章。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业务范围一般定性为总公司联系业务,没有签订合同的权限,所以即使贵总公司签发授权书或证明,也是没有作用的,也是改变不了其法律地位的。分公司刻制公章的要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批准,并需要有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私刻、使用公章。
正常情况不使用的公司应该及时注销,否则的话公司很容易进入异常名录,最后进入黑名单。公司不注销进入黑名单后,法人和股东都会受到影响,比如不能再成立新的公司,不能再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股东、监事等等,并且被吊销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出国都会收到一定的影响。
吸收合并后被吸收的公司必须注销。公司如果要合并,首先要对被接管的公司进行清算,将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完毕之后才会进入公司合并注销程序。公司进行注销要将公司的税务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进行注销,还要登报公告,最后才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流程,经办人要经过多次才会完成这个流程。
公司押金不退找到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入职时公司要求交押金的行为完全是违法的,从一开始的时候员工就可以拒绝,若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离职的时候公司不退押金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个公司刻两个公章违法。正常情况下企业应当只有一个公章,有两个公章涉嫌伪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公司监管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公司监管人应该是指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对于公司监管人的责任承担方面,对外的法律责任一般由公司的法人承担,如果监事的行为负有对违法行为具有直接的责任,则公司监管人对内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享有以下的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监督罢免的权利、纠正的权利、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等权利。 1、监事,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高级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借助自身职责侵犯公司利益的,均会面临相关的损害赔偿风险。 3、监事在职期间,若公司因高级管理人员过错收到相应处罚的,该监事今后担任一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会收到限制。
公司两年没有交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经济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指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向公司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流程如下: 1、一般由当事人的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2、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的,当事人可以携带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有关材料申请劳动仲裁。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确定举证期限,然后开庭审理; 3、调解不成的,由仲裁机关裁决或者向法院起诉。
别人注销的公司名称我是否可以再注册,视情况而定: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1、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已经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 3、被撤销设立登记或者被撤销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两个公司交叉持股是合法的。公司相互持股的概念、类型及利弊进行分析,指出相互持股是指企业法人互相进行投资。互相成为对方的投资人而持有对方的股权。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股权也是属于交叉持股,其实在公司法当中,对于子公司和母公司的这种交叉持股的情形是没有做限制性的规定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比较多的。在子公司和母公司交叉持股的过程中,不能够破坏原有的母子关系,还是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