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和程序的前提下,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若解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无正当理由解除或程序违法),则属于违法解除,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合同)。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需承担两项法律责任: 支付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孕期女职工被公司违法辞退的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的2倍,同时可主张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补发及社保待遇损失赔偿。
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需符合法定情形,主要包括合同内容违法、存在欺诈胁迫、用人单位排除劳动者权利等,具体效力需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格式条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结合条款内容及合法性综合判断。若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劳动者权益,则有效;若存在违法情形或显失公平,相关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详细分析 一、劳动格式条款合同的有效性条件 内容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条款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 常规条款有效: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工资发放方式等常规内容,若未违反劳动基准(如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有效; 无效情形:若条款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如工伤赔偿、社会保险)或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如不支付加班费),则无效。 协商与公平性 格式条款的制定限制:用人单位虽可预先拟定合同,但不得单方免除自身责任或加重劳动者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例外协商条款:若劳动合同中有非格式条款(经双方协商确定),其效力优先于格式条款。 二、劳动格式条款合同的无效情形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例如:约定“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加班无需支付加班费”,因违反《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而无效。 显失公平或存在欺诈 若条款通过欺诈、胁迫方式订立(如威胁不签合同则不予录用),劳动者可主张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条款解释规则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用人单位的解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冲突时,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未签订劳动合同且被口头辞退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具体金额需结合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及违法解除情形综合计算。 详细分析 一、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双倍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长支持11个月)。 起算时间:从用工满1个月后的次日开始计算,至满1年之日止。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能证明未签合同系劳动者过错(如拒绝签字),可不支付双倍工资。 举证要求 劳动者需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工友证言、工作邮件/聊天记录等。 二、口头辞退的赔偿(违法解除赔偿金) 赔偿标准 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辞退符合法定理由(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则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 常见违法解除情形 无正当理由直接口头辞退; 未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时)。
孕妇若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且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或被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可要求赔偿生育津贴损失。具体情形需结合辞退合法性、生育保险缴纳情况及因果关系判断。 详细分析 一、违法行为下的赔偿依据 违法辞退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孕期女职工禁止被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辞退。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同时需赔偿因违法辞退导致的生育津贴损失。 生育津贴的赔偿条件 已缴纳生育保险:若用人单位已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但因违法辞退导致员工无法通过社保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赔偿该部分损失。 未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直接违法,需按员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期间工资(等同于生育津贴)。 二、合法辞退与例外情形 合法辞退的例外 若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严重过错情形(如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 若已缴纳生育保险,员工仍可申领生育津贴; 若未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生育津贴(因其未履行法定义务)。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岗位调整等合法原因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但辞退行为未针对孕期女职工且程序合法,员工可正常领取生育津贴,但不得主张赔偿金或额外生育津贴损失
是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罚款。 一、法律依据及必要性 行政许可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必须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核心目的:通过许可制度筛选合规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用工市场秩序。 重要性体现: 规范市场:防止无资质主体进入市场,降低用工风险; 保障权益:确保派遣单位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如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 二、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条件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场地设施: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设施; 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如招聘、薪酬、社保等); 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地方性政策补充规定)。
经济性裁员是企业因法定经济原因(如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依法批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裁员需满足人数标准(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并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经济性裁员的核心要点 一、法定情形 企业可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其他因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二、裁员人数标准 数量标准:一次性裁减20人以上; 比例标准: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试用期内若公司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未达标业绩),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公司未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缺乏证据,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分析 一、合法解除试用期员工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录用条件合法明确: 公司需在招聘广告、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试用期录用条件(如业绩目标、岗位职责等),并经员工签字确认。 案例参考:湖州某公司未在合同中约定销售目标,招聘广告也未明确考核标准,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证据充分: 公司需通过书面考核记录、绩效评估报告等证明员工未达标。 单纯以“未完成目标”为由解除合同,可能因缺乏量化数据或双方认可的标准而被认定为证据不足。 解除须在试用期内: 若试用期已结束,公司不得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二、违法解除的情形及后果 若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以下责任: 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2倍。 试用期不足半年:赔偿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计算×2)。 员工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主张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仅因女职工入职未满半年怀孕而辞退员工。但员工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原则上禁止辞退怀孕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即“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无过失性辞退(如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 经济性裁员(如企业经营困难、破产重整等)。 结论:即使员工入职不满半年,只要处于“三期”,公司不得以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例外情形:员工存在法定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若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即使怀孕,公司仍可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赔偿: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旷工、泄密、伪造记录等); 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 被追究刑事责任;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需有明确证据证明不符合约定条件); 其他法定过错(如双重劳动关系、欺诈入职等)。
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可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追讨工资。